特别注意
A、 就算离婚后,你也可以要回被隐匿的财产!
离婚案办完了好几年,才发现对方隐藏了很多财产,怎么办?勿须担心,你仍有权利要回你应拥有的部分。法委规定,离婚以后一方当事人如果发现了另一方隐匿财产的证据,那么就可以重新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B、 要到房子,不一定对你有好处!
由于房地产一般在夫妻净资产中占最大比例,收入较少的配偶一方常常会极力争取得到房子———但房子是非流动资产,而且维护起来费用很高。对那些平时对家庭理财并不关心的配偶来说,要房子是特别危险的选择。在不少情形下,最理智的选择是卖掉房子后双方分钱。
C、 夫债妻不还!
离婚过程中,有债主上门讨债,说是夫债妻还?错!法律上並没有规定先生欠钱太太要帮忙还的规定。法律认的是借据(借贷关系),谁借的钱就是谁要还。并且先生借的钱不但是先生自己要还,而且必须用他自己的财产还,而且不可以不经过妻子同意就拿妻子的钱去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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