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原来是这样啊,真好,我还以为你老毛病犯了,跟当年对付前妻一样又私设小金库了呢
还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我们的钱。从决定了各自回家闹离婚,我们就不约而同地开始跟自己过去的伴侣留一些心眼,比如,私自存一些钱。离婚是我们没理,我们是背叛别人的一方,也是不要孩子的一方,是自私的一方,有什么理由要求多分财产呢?我们都是主动提出什么也不要、净身出户的人。
我们都不是坏人,多少都对家人有一些负罪感,愿意从财产上给对方一些补偿。所以,我们都一样,除了把一些家人不知道的收入隐瞒起来之外,共同的财产什么也没要。离婚以后,我们的一切都是重新置办的,包括现在这套小房子。
我们俩的这种做法,在最初是谁也不瞒谁的。照理说,就算是做坏事吧,这两个人也算是同谋。可是,经过了四年的时间,我们终于都离婚了,两个人却开始为钱闹别扭了。
人就是这么敏感,一点儿小事也由不得不胡思乱想。有一次,他带我去商场,说要给我买一枚钻戒。买的过程中都没有什么,买完了,回家的路上,我忽然问他,钱是哪儿来的,我们的钱不是都放在一起了吗?他怎么会还有私房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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