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婚姻是两性性行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
婚姻是两性的合法结合。建立正常健康的恋爱婚姻观,必须正确地理解人类性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辩证统一的关系。一般说来,恋爱婚姻及性观念的正确与谬误,往往集中表现在对人类性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及其辩证关系的认识和态度上。
性的生物基础是它的自然起源,而性的社会基础则体现了它的本质。实际上人类性行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是紧密结合而不可分割的。人类性行为的自然属性是动物本能的属性,是维护种族生存的必需。人类进入青春期以后,脑垂体性腺激素分泌增加,促使性腺分泌激素,从而引起人体内部性激素增加,这种人体内部生理条件的变化就产生性本能冲动,而引起性欲。这是延续后代所必须的条件和要求,决不是什么邪恶的东西。古人道:“食、色性也”,这是说性的要求与吃饭的要求一样,都是人类的天性、本能,是自然属性。但是,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综合。按照人的本质属性—社会性和社会道德的要求,人们的性关系应该是建立在纯真爱情和崇高义务相结合基础上的特殊性的情侣关系,这种关系是以婚姻家庭为形式而表现的。所以说,人类的性与其他动物的区点就在于它的社会性。人类性行为的目的决定于人们的社会需要,它受社会规范的约束,体现着人类社会的文明。人类的需要分为生存需要、发展需要和精神、享受的需要等,性行为的本能驱使,仅仅起繁殖后代的作用,它是一种最低层次的生存需要。而夫妻性生活的和谐,夫妻间的互敬互爱,美满融洽,心理相容则形成为一种高尚的情操—即由纯真的情感和思想结合在一起的、较复杂而带有理智的一种良好的心理状态和精神境界,这则是一种高级的需要,这无疑会对社会的文明和发展进步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本条共有14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