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婚前医学检查并非单纯检查生殖器,更不是什么“贞节”检查,而是对全身进行全面检查,它包括咨询,一般体检、验血、透视、生殖器检查等。《母婴保健法》中已明文规定:“婚前医学检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有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主要是检查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性传染病和有关精神病,婚检医生将根据体检结果进行分类指导。通过检查,将近亲结婚、严重先天性畸形、传染性疾病等影响婚育的异常诊断出来,比如,堂兄妹、表兄妹不适于结婚,应令其中止关系;患有肺结核等传染病的,应治愈后再准予结婚;患有精神病的在发病期已失去自控能力,又需大量服用药物,其中有些药物可使胎儿致畸,加上结婚劳累又易加重病情,因此也应暂缓结婚。对诊断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婚检医生会向当事人说明下一代得病的可能性及风险率、并帮助落实长期避孕措施。如果对检查结果持有异议,还可申请医学技术鉴定。
至于生殖器检查,医生的重点是检查其是否发育正常,比如男性的包茎、隐睾、尿道下裂,建议他们手术矫治后再结婚,女性的先天性无阴道、阴道闭锁等发育异常,亦建议手术后再提婚事。处女膜破裂与否,不在婚前检查的项目之列,若检查,也是发现有否处女膜闭锁,而不是检查贞节。至于以往有过性行为,巳非处或未婚先孕者,婚检医生也有“为被检者保密,尊重个人隐私权”的规章制度和职业规范,况且还必须按当事人的要求,为其保密。对处女膜的检查结果,目前规定除发育异常外。一律不留记录,不予议论,不加追究,不作鉴定,受检者尽可放心。 本条共有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